英国法“出租车站原则”:大律师不得拒聘,为当事人利益服务 作为英美法的起源国,英国的立法重点,从惩罚式立法,而转向前瞻式立法和预防性立法,转向性教育,转向监护人追责系统(比如12岁以下儿童必须时刻得到监护),转向社区青少年监护制度(比如弱势残障问题家庭儿童登记系统,由社区定期访问查看),转向教育机构的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比如学校所有教学人员的犯罪纪录查证和过滤,和全国联网的性侵犯罪人数据库追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