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预算公开制度推门人”吴君亮:为了国家账本更透明
深圳市民吴君亮被称作“政府预算推门人”,是预算公开制度最早的推动者之一。 -
李炜光:尽快出台新预算法的实施条例
一部已经正式向社会颁布的法律,如果它迟迟没有颁布实施细则,就相当于这部法律没有生长“牙齿”,是很难把它落实到位的,加上新预算法本身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
地方政府与城投公司到了合久必分的时候了
新预算法实施和43号文出台两年多来,中央政府正通过政策“补丁”与问责,围堵隐性地方债,其中包括堵住土地融资这条老路的“后门”,划清融资渠道边界等。由此也引发了新一轮“地方政府阵痛”。 -
深圳:财政突然多了一千亿怎么办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预算法施行一年来,在预算调整与公开等诸多方面给政府的钱袋子套上了“制度笼子”,也带来新的挑战。今年预算收入增长和预算调整幅度均“超常”的深圳,提供了一个观察的样本。 -
代表审预算“有点进入状态了”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人代会,预算报告以86.3%的赞成率在六大报告中垫底。这是预算法修订施行后的第一个预算报告,人大代表对预算的审查能力是否提高,接下来如何加大人大的监督力度? -
修法不可能一步到位
从现实角度来看,修法不可能一步到位,政府部门也无法一下子达到理想化的状态。 -
下一步要争取预算草案公开
以前我们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看来下一步要争取的是预算草案公开,你不公开是没有道理的。预算民主应该作为一条清晰的精神主线,贯穿在预算整个过程中。这一精神在新版预算法中断断续续,时隐时现,并不完整。 -
我理想的预算法是比较纯粹的
我理想的预算法应该是一部比较纯粹的,人大以行使审批权和否决权的方式来进行预算审查、监督,规范政府财政支出的法律,不该它管的不纳入进来。 -
预算法的理想算法
政府首先是预算法的规范对象,而不单单是预算管理者,这是一个根本性进步。要真正监督权力,不能单纯地依靠自我约束,还要靠社会、公众、人大这些外部力量,这才是持之以恒的、有效的监督。 -
预算法修改的“不能 承受之重”
尽管还不尽满意,但是这将使中国国家预算管理制度从“税收法定”慢慢走向“预算法定”。一个现代化国家,首先要有一个现代的国家预算管理制度,这个问题是绕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