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只是第一步 我曾公诉过两起案件。一是某银行副行长受贿案。他借用农村亲戚的身份证,以亲戚名义将二十余万元受贿款存入银行。另一起是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受贿案。他将两千余万元受贿款的大部分交由胞弟打理,而胞弟全部投入到其开办的房地产公司中予以“漂白”。 宜宾落马副市长:感觉提拔无望,就想捞一把 苦干了几年,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是该考虑一下自己今后的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