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要求“提醒闪婚闪离”:当以制度建设标本兼治,刹住婚姻诈骗之风丨快评 答复里“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来登记”的措辞也显示,比起“离婚冷静期”,当今的婚姻恐怕更需要“结婚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内,男女双方都能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充分地了解彼此的真实情况,在权责对等、权利均衡的原则下决定缔结婚姻,激发人性中良善的一面,抑制“婚姻诈骗致富”的人性黑暗面,维护婚姻家庭价值观,更加贴合婚姻制度的本质与初心。 【世相】闪婚闪离 (从44304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