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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内部人举报,建议将罚没款按比例奖励且不封顶丨快评
如果给的物质奖励不够,潜在内部举报者就会反复权衡:冒着失去工作或被打击报复的风险去举报,值得吗?企业打击报复,往往会找别的理由,要证明其打击报复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对“重大违法行为”内部举报者最好的保护就是奖励给足,免除其后顾之忧。 -
涉黑案重审掀开政商往事,检察院指出公安局违法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指出,包头市公安局在办理李林军案过程中存在7项违法行为,包括同录不完整,存在指示性、诱导性讯问等引供诱供行为等。 刑事诉讼中,发出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常见形式,但实践中存在回复率低、回复不规范等问题。 -
已刑拘62人,北京警方严厉打击非法抢占、倒卖旅游景点门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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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暴力抗议741人被捕,俄一州进入紧急状态 | 知世分子
英国首相斯塔默8月4日谴责相关暴力行为,并称抗议者利用社会悲痛情绪制造骚乱。他强调,政府将全力支持警方打击那些试图散播仇恨的极端分子。 多日来,哈马斯领导人伊斯梅尔·哈尼亚在伊朗被杀,真主党军事指挥官福阿德·舒凯尔在贝鲁特被杀,引发相关各方威胁对以色列进行报复,加大了巴以冲突升级为更广泛的中东战争的风险。 据悉,该自杀官员曾主持调查韩总统夫人金建希收受名牌包事件。2024年6月,“权益委”称金建希“无违法行为”,并宣布结案。 -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应加强对警方准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丨快评
在暂时不能将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作为轻罪纳入司法轨道的情况下,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应该重在加强对警方准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每一个人,都可以积极提交修改意见,让这部法律的修订,更能反映民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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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加油机作弊案,理应追究刑责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透露:一些加油站通过加油机作弊动辄违法获利上百万元。而相比高额的非法所得,这些案例中市监部门对作弊加油站的罚款最高为2000元。 违法所得上百万,罚款2000元,这样的比例确实让人很难理解。不过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000元已经是行政法规规定的罚款上限。 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有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情节严重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目前只能搜到3个修改加油机少加油而被判刑的案件。从查处的加油机作弊案件数量和刑事案件数据来看,对加油机作弊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是偏低的。 通过修改计量器具欺诈消费者的,不仅仅有加油站,各种市场上的鬼秤,也是同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杜绝作弊加油机、鬼秤,必须要加强监管,尤其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诈骗金额符合诈骗罪立案门槛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规不应沉睡。只有让违法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
“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谈“犯错的后果”
全国人大应尽快启动立法,以实现犯罪附随后果法律化、体系化;明确禁止各级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擅自设立犯罪附随后果。 相比犯罪,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道德可责性都更小。行为人仅因行政违法记录就终生饱受就业歧视,并连累家人亲属,严重违背了过罚相当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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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股市里的“骗子”“小偷”,付出沉重代价
2月23日,证监会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但在中国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造假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内幕交易案更是比比皆是。每每在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前,甚至是国家重大政策发布前,都有人能提前得知消息,抢先下手,或提前买入埋伏,或提前卖出避免损失。 操纵市场通过人为操控,扭曲股票价格,引发股价暴涨暴跌,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获利离场后,留下“一地鸡毛”,让投资者损失惨重,其实质是“骗”;内幕交易中少数人掌握内幕信息,抢先交易,占有更多获利机会,妄图在“无人察觉”中谋取暴利,其实质是“偷”。对于这些“骗”“偷”行为,必须严厉处罚。 一个公平公正的股票市场,最重要的规则就是信息公平,如果任由部分参与者利用信息优势来欺诈其他投资者,那就不是一个投资场所,而是赌场,而且还是一部分人能看到底牌、可以出千的赌场。如此,只会让投资者都远离这个市场。 -
无人机筛查飙车线索,促成99起违法行为被查
2023年,检察机关共招募、聘请志愿者11万余人,通过平台提报并推送高质量线索1万多条。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趣头条”等11款App存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情形。 -
李一舟AI课程狂敛5000万:“知识付费”咋又成了成功学营销? | 快评
李一舟“销号下架”就可以“跑路”了吗?其所涉嫌的侵权违法行为能否得到追究?消费者与其他大模型开发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救济? 而在李一舟之外,这条“盗用产业链”上还有多少业者在肆无忌惮地盗用他人辛苦开发的大模型,将知识与算力的投入据为己有?是否仅仅李一舟这个“出头鸟”销号了,而其他人还在割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