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行人过斑马线立规:任何一方滥用路权都不可取丨快评 理想的情况是,尊重机动车的路权,保护行人的路权与生命权,依据行人与机动车各自的过错责任,合理分配赔偿责任,并以此激励行人遵守交规,鼓励机动车尽量避让,遏制“撞了白撞”“碰瓷诈骗”这种“制度套利”的主观恶意行为。回顾国内在这一立法上的多年演进,应肯定其“螺旋式改进”的成果。 “中国式过马路”不是素质问题 中国式路权分配中,始终过分偏向机动车;行人和自行车、公交车的路权被严重挤压。在时间上,行人等待红灯的时间过长是一大问题。对“中国式过马路”,不能一味指责“素质低”,而不顾背后的行人路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