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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人次求助,800亿元捐赠:慈善法修正可否终结个人求助争议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9月至2021年底,超过500万人次大病患者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求助信息,超过20亿人次通过大病求助平台捐赠资金,筹款规模超过800亿元。 2019年朝阳区法院的一个判例中,判决书提到:“目前仅有部门规章规定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慈善公开募捐信息,对于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中网络平台与赠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尚无明确规定。” 何国科认为,个人求助内容主要有三个调整:首先更强调“个人因疾病”的原因;此外,“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确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最后是平台应当承担“信息审查义务”修改为“信息查验义务”。 -
承担平台责任,“水滴筹们”才能走得更远
已经发生在网购、社交、出行等领域的案例一再让我们产生这样的思考: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公共影响的平台企业,理应为市场提供相应的公共治理方案,承担平台责任。个人大病求助网络服务平台也不会例外。 -
全额返还!首例个人大病求助案宣判 网络筹款的信任困局
公众对于个人大病求助行为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环节: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善款使用的正当性。 -
首例众筹骗捐案被判返还善款,让骗捐代价高昂,爱心才不会被滥用
一旦被查实骗捐,不但要退回善款,付出经济上的代价,还可能失去自由,锒铛入狱。只有让骗捐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让网络互助回归本质,让网友的爱心不被滥用。 -
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案一审宣判 筹款发起人被判全额返还筹款
11月6日,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