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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济蒲韩乡村社区的综合农协实践
综合农协这种农村社会经济组织方式,20世纪诞生于日本,并迅速在韩国和台湾地区全面推广。综合农协的组织方式在中国大陆有没有可能实行呢?在山西永济市,有一个自1998年设立的农民合作组织,历经15年,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不输于日韩台的大陆本土的综合农协。 -
如何保障农民的金融权利
在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考察,感触最深的当数农民组织所办金融事业。农协金融是农民所有、农民管理、农民受益。日本信贷业务的盈余,按规定应分还给农户。韩国农协银行资产一开始就被法律规定为全体农民会员的共同财产。 -
台湾农会:农业者之公会
台湾人均农业增加值1.33万美元,是大陆的10倍。台湾的农会,“为农业谋改良,为农民谋福利,为农村谋繁荣”。只有直接耕作的农民才能成为正式会员,非农民只能成为赞助会员。赞助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借鉴东亚农协经验,进行三农顶层设计
正是由于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农户无力与大户抗争,才需要综合农协来组织中小户共同行动。"综合农协既是直接代表农民利益的自主性社团;又是受国家委托、协助政府实施三农公共服务的经济、社会机构;还是驰骋于国内外市场兼具金融、流通、加工的巨型企业,是横跨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部门的跨界机构。" -
农民组织化:专业农协应进化成综合农协
专业化农村组织的发展有两个瓶颈,一是在专业化发展格局下,外部资源始终投入不足,二是它们提供的单一功能的服务和农民的综合需求对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