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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杀婴”咎在媒体报道?
日前,关于长春“盗车杀婴”案出现了一种说法:“当时若非网络和传统媒体全面报道逼凶犯狗急跳墙,婴儿就不会被杀。”难道媒体报道居然帮了倒忙? -
盗车杀婴案判“赔偿1.7万” 最高法回应
日前,长春盗车杀婴案被告人周喜军一审被判死刑,处罚金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1.7万余元。外界普遍质疑赔偿金额偏低,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解释,对于刑事犯罪,承担的是刑事责任,被告人已受到了很严厉的惩罚,再让其承担过重的民事赔偿,有“二罚”之嫌。 -
长春盗车杀婴案主犯周喜军一审获死刑
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长春盗车杀婴案主犯周喜军死刑。法院认为,周在自知无处可逃的情况下投案,虽自首成立,但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