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湿地法将实施,告别向湿地“要土地、要发展” 2021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即将于2022年6月1日生效。这部在湿地保护领域“破天荒”的法律,承载着社会各界对弥补湿地“欠账”的期待。 首先要解决的是长期处于模糊状态的湿地定义。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5360.26万公顷比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2346.93万公顷数字多了一倍多,正是因为湿地定义不同。 推动地方政府认定湿地,首先要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湿地法规定,要将湿地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综合绩效评价内容。保护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主要负责人还将面临省级林草部门的约谈。湿地的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也纳入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本文首发于2022年2月17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