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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送外卖“过渡一下”,为何“过渡”成了常态?
这群零工劳动者在一个快速的、不稳定的状态下努力生存。 “他们经常在访谈中提到,‘先干这份工过渡一下’。他们在‘过渡’之后也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而是跳去别的平台或者去干别的零工了。从一个过渡状态跳跃到另外一个过渡状态,形成一种常态性的过渡。‘过渡’逐渐从一种劳动的状态,变成个体的认知,最后成为一种社会的文化。” “这种过渡性目前有个很突出的特质,它在某些方面刺激整个社会向‘钱’看,一种以短期收益为主的导向。最突出的反映还不是外卖,而是直播行业。正因为它以赚快钱为主,所以它给了普通人快速应对人生危机一个机会,这也是过渡性的体现。从长远看,我觉得过渡性会冲击中国的人情关系和法理,会变得更加自由主义和市场化,也让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感了,它更多是一种市场理性工具主义的呈现。” “算法机制的设置就是一个游戏化的设置,它有各种各样的夏季挑战赛、冬季挑战赛,然后骑手会有白银、黄金、青铜、钻石之类的等级。如果我们从空间的角度把整个城市看作一个游戏竞技场的话,那么外卖骑手其实就是一个参与其中的选手,要骑着电动车穿越城市障碍,最终把餐送到顾客手里……你每送一单就会得到一个正反馈,然后你就多送单,多劳多得。这种游戏化机制形成后,你就会上瘾,最终形成的就是‘自我剥削’。” -
武汉出租车公司控诉无人驾驶网约车抢饭碗:自动驾驶时代已来?
武汉的“萝卜快跑”,法理上仍是“测试”状态。在这个意义上,短时间内似乎还不用担心无人驾驶网约车砸了出租车与网约车的饭碗。目前出租车与网约车司机营收与纯收入下降,与行业市场状况乃至与整体经济状况有关,前述出租车公司请愿信中提出“给企业减少部分税费”,倒是必要的纾困措施,当地政府或可以考虑。 -
员工买竞品汽车被开除?不竞争义务的边界应该更清晰 | 快评
法理上来说,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所购买的只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劳动义务,公司并不能因此干涉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生活。 另一方面,员工如果在工作时间之外从事与竞品有关的业务,确实也可能会与其本职工作产生利益冲突。哪怕这种行为是完全的义务劳动,不从竞品公司获得任何回报,同样可能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从这个角度来说,员工确实应该负有一定的不竞争义务。但是,这种不竞争义务必须有严格的限制,不能成为公司任意干预员工私人生活的借口。 -
处理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应考虑惩罚效用丨法眼
惩罚的效果主要系于确定性,而非严厉性。我们反对重刑主义,如果刑罚无孔不入,社会将充满忧惧、丧失活力。我们也反对惩罚虚无主义,如果没有惩罚,人人都会轨外行事。 我们应当放下“上帝视角”,理性看待民众呼声,客观评价惩罚效果,参照犯罪人评估结果做出合乎法理且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抉择。 -
进一步落实正当防卫,保障实质正义,实现法理情统一 | 快评
“法律不外乎人情”,说的就是法律应该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在这个意义上,成文法也不是立法精英们创造出来的,而是对自然法的发现和反映。只有符合自然法,成文法才会得到公众的理解,才能维护真正的公平正义。 -
宾利车主高架桥上捅人:从“安全焦虑”到“经营纠纷” | 快评
体面人应该追求“斗而不破”“有理有利有节”,发动道理/法理攻击或反攻击,实施程序攻击或反攻击,尽量在内部合法渠道内来解决冲突;如果对方突破这些原则,诉诸外部舆论,发动抹黑歪曲的舆论攻击,或者实施物理攻击,那你可以正当防卫、对等反击。 -
从梅西缺赛说起:商业广告能否构成合同内容?丨法眼
就本赛事而言,存在的一个法理问题,即活动主办方对赛事的广告宣传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如果有问题应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并不是说,任何商业广告都会构成合同内容。我们认为,只有那些重要的内容,才可能构成合同内容。重要性的标准可以参照《广告法》第28条来认定。 -
实习律师被辅警铐到派出所,知法犯法理应受罚 | 快评
这些辅警以及他们的带队民警违反了那么多法规,是因为他们不懂法,不知道有这些规定吗?恐怕不是。 -
价格闯关:阿根廷总统米莱的第一次大考
米莱的改革如此高调和激进,已经不可能悄无声息地进行了。他现在急需做的,一方面是维持稳定,另外一方面则是发挥他多年“脱口秀”的优势,让民众理解他改革背后的理论依据。即便是民众短期内无法理解,也需要尽量争取国会的理解,坚定改革的方向和信心,形成共识。如果没有这种共识,米莱的改革恐怕将无法走得更远。 -
以自伤自残来控制对方也是家暴:应确认成年人自负其责原则丨快评
唯一正确的规则当是成年人而非任何其他人应该为本人的行为负责。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那司法实践通过每一个案件呈现的规则与法理,应该具备合理性、一致性与系统性,让人民群众产生稳定预期与公平正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