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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改革绕不开顶层设计
有的问题没想明白,想让地方去试,完了作为样板推广。实际上没法做样板,因为主要的资源类企业都在中央。没有顶层设计,一到操作中,改革就又回到了源问题,即国资管理体系如何改革、国资委如何改革,这个问题绕不开。 -
光大罚与赔
“最有可能对光大风控不严致交易事故作出行政处罚,还有可能只是由交易所出制裁而已。”随着金融和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光大事件不会是唯一 一次,而是未来金融风险的一部分。而国家对互联网、衍生产品的立法完全没有跟上。“对此事件的维权,定性、定损、定责、定因果关系、定合法且适格受害人等,都非常不易,简直挑战现行证券法。此事件表明现行证券法又到十年一轮回的大修年限了。” -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政府替代了市场,也就取代了法律的功能。司法改革触及了中国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与难点,既是启动下一步政治、经济改革的基点和起点,也是下一步改革的突破口。 -
终结金融国资管理弊端——建立金融国资委的再思考 (从67430复制)
金融国资委的建立绝不是要固化国有控制的金融体系,它应当继续金融国资的产权改革,逐步稀释金融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金融机构的股权,特别是在竞争性的金融领域。 -
终结金融国资管理弊端——建立金融国资委的再思考
金融国资委的建立绝不是要固化国有控制的金融体系,它应当继续金融国资的产权改革,逐步稀释金融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金融机构的股权,特别是在竞争性的金融领域。 -
回应建立金融国资委的四大质疑
金融国资委的建立不会强化金融国有资产的垄断地位。目前我国之所以会存在金融垄断的格局,主要是由于政府将金融业作为一个特殊的战略性行业,在市场准入和经营方面建立了高度的行政管制。 -
关于成立金融国资委的设想
金融国资管理要建立一个金融国有资产的委托人结构,委托人的角色未来最终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担当 -
中国迫切需要建立破产管理局
破产法的实施效果不理想的主因,是缺乏一个配套的政府主管机构。 -
李曙光:反垄断法,“半部法”的尴尬亮剑
不要超越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要想着要做一件正义的事情,某种程度上,法律最能反映商业交易的本质,你动这个法,是否反映了这个商业交易的本质,比喊口号更重要。 -
国资法:马拉松后抵达新起点
刚获通过的国资法,历经15年立法马拉松,虽然是近30年国企改革的一个总结,但同时也打上不少无奈的时代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