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拆=反社会? 黄文伟因为在2011年3月30日凌晨,双流县黄水镇政府组织的一起“强拆”中,开车撞向强拆人员并持刀“行凶”,被检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指控。 农民暴力抗拆,危害公共安全? 这一暴力抗拆行为被武汉检方指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是比故意伤害罪更重的罪名,在中国的拆迁刑案中极少使用。有人认为这是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