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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退档事件:高考录取几经变迁,投档情况十年前就要求对考生公开
40年的高考制度改革过程中,高考志愿填报招录也经历了几番变革。“估分填报”与“知分填报”这两种志愿填报方式在各省份实践的时间较长,如上海到2016年才不再采用“考前估分填报”方式,而北京、吉林、广东等省份就在两种模式中经历了多次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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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 北大高考录取退档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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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招生办回应“申请补录退档”:不影响已录取第二志愿两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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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招录降分有何标准?清华北大“标准”显示降分不过百
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又称国家专项计划)因近日“北大三次退档河南过线贫困生”事件,引发公众关注。 -
北大将补录两退档河南考生 此前已录两名671分第二志愿考生
2019年8月11日,南方周末记者从北京大学宣传部获得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北京大学专项工作组核实,2019年在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中,退档处理过程存在不合规之处,招生办公室的退档理由不成立。招生委员会决定按程序申请补录已退档的2位考生。 -
北大:招生办退档理由不成立,将补录两名已退档考生
8月6日以来,北京大学在河南省招录“国家专项计划”的工作受到社会舆论关注。学校对此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了解核实河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具体情况。 -
北大退档风波:考生回应“我个人意愿也是放弃”
被退档学生已重新回到河南某高中的课堂,而北大究竟能否退档国家贫困专项计划,成了近日来被舆论和学者争论不已的话题。争议的关键在于,分数达到要求是否意味着北大不能退档。 南方周末记者梳理河南省2012年至今的招生政策发现,有一条规定始终存在:“……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这可以理解为教育考试院给学校自主录取的权利(或者说尊重学校自主权),但现实中是不允许学校随意“自主”决定退档符合条件的考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