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解决对中日关系再好不过了” 治解决的前提基础是法律诉讼。即便是败诉的判决,日本法院也对当年的犯罪事实予以了承认,并劝告日本政府和企业积极解决劳工问题。 高桥融律师:“我们是为日本好” 经济赔偿的解决方式是否损害对日索赔的正义性?不,受害劳工得到的不单单是赔偿金,我们还要政府和企业承认加害事实,向受害劳工谢罪。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突现拐点 这不是正义的完全伸张,而是现实的选择。如此解决算是“收买”吗?这个方案能获得国人的理解吗?中国政府能够对此给予充分的支持吗?如此解决思路能够应用于细菌战、慰安妇等一系列案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