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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即就业”?揭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乱象一角
如果顺利,这类校企合作本应是“多赢”的局面。但这种承诺是把“双刃剑”,当无法兑现时,多赢就变成了互相伤害。 一份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向当地公安局递交的《刑事控告状》显示,该校与中航国铁合作四届共504个学生,中航国铁没有安排任何一个毕业生就业。 公司回应称2021年开始已无任何新业务开展,正在进入清算注销流程。 多地教育行政处罚的共同特点是只针对校企合作中的校方。合作中的企业如何处理,多部门表示“不立案”。 -
男童被武术教练打死案一审宣判,父亲申请抗诉
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其中二人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判缓刑。三人均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该俱乐部早有殴打学生的行为,这被称为“教育”。被告人称,学员不听话或者动作不好,家长认可后,会踢打学员,让他们改正。 -
河北邯郸3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应在法律范围内予以最高刑事处罚 | 快评
2021年3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进入初中的学生,应该已经年满12周岁。这3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小光,而且事先预谋,手段残忍,事后还掩饰真相,已经符合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条件。应该追诉他们的刑事责任,在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内判处无期徒刑。这不仅仅是对他们残忍行为的惩罚,也会震慑潜在的未成年犯罪分子。 -
小学生被老师殴打致脑震荡:对体罚老师的处罚不能轻描淡写 | 快评
如果被打者只有轻微伤,无法用故意伤害罪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警方仍然可以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对于频繁殴打体罚学生、丧失师德的教师,教育主管部门也可以取消其教师资格并责令学校将其辞退。 -
小学老师因不堪非教育负担而自杀:当减轻乃至消除老师的非教育任务负担
要减轻乃至消除学校与老师所面临的各种非教育任务负担,有釜底抽薪之策。一是强制解散各种家校群,除非学生在学校闯祸或受到伤害了,学校与老师不得联系家长。这样,家长所承受各种教育与非教育负担就可以一下子消解了,有利于家校关系的正常化与和谐;学校与老师也可能免除各种线上的非教育任务。二是明令其他政府部门不得调用或免费调用老师当临时工。总之,双管齐下,从线上线下一起给老师减非教育负担,老师庶几可以专心于教书育人。 -
长沙警方通报“教师打破学生头骨”:涉事教师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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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张宽轻生背后:班主任的“幽默”式批评
监控视频显示,在出事当天下午的语文课上,邹瑜多次当众训斥、讥讽张宽。校方认为,邹的行为“损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客观上给学生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灵伤害”。 邹瑜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对所有学生均“一视同仁”,不存在故意刁难张宽的情况。她在课堂上对张宽说的那些话,不是侮辱,而是一种“幽默”的批评教育方式。 -
重庆一女生遭多名女生霸凌:当消除对霸凌者性别的刻板印象丨快评
2016年,央视记者搜集了一百部校园暴力视频进行了分析。“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百部视频中,校园暴力的当事人主要是女性,遭遇暴力伤害的受害者中,男学生占14%,女学生占85%。而在施暴者当中,女性施暴者占82%左右,男性施暴者占18%。” 注意,上述比例当然不能等同于校园内男女实际施暴及受暴比例。目前,也没有这样的统计。就物理霸凌而言,男女或差别不大,有男女家暴数据为旁证。据全国妇联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中国22.9%的女性与19.9%的男性遭受过家暴,男性仅比女性低3个百分点。 -
小学老师霸凌学生,岂能担得起“教师”二字?丨快评
“惹人讨厌”“德行不好”这样严重的否定性评论,出自在学生心目中拥有至高权威的老师口中,会给小学生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而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开贬低一名同学,会给其他同学带来极坏的示范,会让其他同学以为这名同学不受老师欢迎,是真的有问题,可能会在以后对她进行孤立和更多的霸凌。网友用自己的类似经历证明,这样的伤害会持续很长很长时间。 -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在学校这一领地, 不能把孩子置于危险境地”
让刘江昱感到羞愧的是,伤害学生最深的那句话,甚至不是出自欺凌的“施暴者”,而是处理欺凌问题的老师。 鲜为人知的是,教育惩戒权规则原本也是规定的一部分,但考虑2019年各类社会争议事件集中爆发,相关内容被单列出来优先发布。 规定的起草缘起于“一号检察建议”,这是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导火索”是2018年终审的某乡村小学班主任齐某性侵幼女案件。 (本文首发于2021年4月22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