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利润驱动野味消费链
“我们是在打一场很艰难的战斗。”一位警官说,“它的顽固,不比黄、赌、毒差多少。”利益驱动下,一个庞大的灰色经济网络已经形成。加之广东人吃野味的文化传统,破解这个利益链条好比搬山
百万野物葬身广东人腹 千年陋习为何屡教不改
正是有一些权力部门的消费者,为非法经营的酒店撑起了保护伞。广州公安局森林分局一位负责人称,查处一个非法烹饪野生动物的酒店——包括一些大排档,经常会有“相当身份的人”出来讲情
广州野味来源示意图,参见文章内黑体字部分 向春/图
仅凭停在饭店门口的车辆,就可以清楚地判断,谁是这里的重要消费群体。
那些轿车,有的挂着粤0A26××的警用牌照,有的放着广州市××区检察院,或者××税务局的小牌,还包括附近城市甚至邻近省份的公车。一干人等下车后,蜂拥走进了豪华包房。
这是南方周末记者在广州多家酒楼暗访后,见证的事实。酒楼所设的豪华包房,暗中经营由珍稀野生动物制成的菜肴。
“所以,你很好理解,为什么经营野味的饭店,大部分已从郊区转移到城里。其中不乏四星级宾馆。”一位广州公安人员说。
2007年5月17晚,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突查番禺市桥镇某酒家,发现吃野味的就是该市一群执法者。警方到来前,他们匆忙把菜倒掉了。而在近期的另一次检查中,警方抓获了正在吃穿山甲的某税务局官员,他们最终被罚款5000元。
“大部分来吃野味的干部是不会自己埋单的,自然有求办事的老板掏钱。”一位酒楼老板说,“老板们以此炫耀自己的经济实力,或向官员表示诚意。”
记者暗访时得到的酒楼的名片 本报记者 王轶庶/图
本报调查发现,这些豪华包房的最低消费为3888元。一桌酒席上万,也并不稀奇。请吃野味,已成为商业贿赂手段之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这样描述他偏爱野味的心态:“一方面,这是显示身份的方式;另外,野味是有药用价值,可以进补强身。比如,穿山甲能防癌解毒、天麻炖猫头鹰去偏头痛、巨蜥有壮阳的功能。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没有人提出,我们也就心照不宣。”
也正是有一些权力部门的消费者,为非法经营的酒店撑起了保护伞。广州公安局森林分局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称,查处一个非法烹饪野生动物的酒店——包括一些大排档,经常会有“相当身份的人”出来讲情。
公款吃喝或老板请客,花费自然不必吝惜。于是,野味背后的巨额利润可想而知。官方资料显示:目前,收购一只穿山甲约200元,进入广州市场后,售价每公斤可达700元以上。一只穿山甲重约七八公斤,这意味着,在广东地区每只穿山甲的售价为6000元左右。
穿山甲、猫头鹰,以及被广州人称为“五爪金龙”的巨蜥,是在广州最为流行的三种珍稀野味。猫头鹰每只加工后售价约1800元;巨蜥每斤至少100元。在广东阳江破获的重大野生动物走私案件中,一次查处了巨蜥5400多只,背后的巨大利润难以估量。另有野生动物保护者称,由于西北地区的鹰类、猫头鹰大量被运到广州,导致部分地区老鼠泛滥,沙漠化加剧。
那么,到底有多少野生动物进入了广州及附近市场?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向本报提供的数据表明:2006年共接收、救护各类野生动物约11万只(头),其中绝大部分是广州市森林公安局查获、收缴的。而该市森林公安人员介绍,由于对手隐蔽性极强,出警成功率约5%-10%。这样测算,广州每年可能有百万只野生动物葬身人腹。
剥掉皮毛的金雕死不瞑目,它也是广州人的盘中餐。参见本报2007年5月10日报道《神雕之死》CFP/图
如此庞大而不幸的野生动物种群,不仅养肥了贪心的酒店老板,也带动了相关产业。在本报记者暗访的酒楼中,有大量的售酒小姐,极力推销她们的高档啤酒、白酒和洋酒。在一般档次的饭店中,“XO-马爹利”这样的品牌很难卖动。而在酒店门前,那些收停车费的人的腰包总是鼓鼓的。
广州人食用的野生动物大多来自外省。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负责人描述了野生动物的贩运路线:巨蜥、穿山甲主要来自越南、缅甸,后经广西、云南流入广东;兽类一般从湖南、湖北、西北进入;鹰类来自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地;其他鸟类来自江浙沿海;熊掌则贩运自云南。这种长途运输,自然又养活了一个庞大的集团——一些人开始利用运送动物赚钱。目前,对动物的运输方式出现多样化,汽车、火车、空运、海运都有发现。
“我们去查处案件的难度很大,因为不少运输点已经承包给个人。”一位森林公安人员说,“贩运者说这些货物是交了运费的,只能交给付运费的人。从其严密的保护措施看,在运输系统内部也可能有人参与贩卖。”
而在运输者与酒楼之间,还有一个数千人参与的货物交接环节。位于白云区的华南综合楼,就是一个巨大的灰色市场。这个市场的兴起,又带动了周边的相关产业,比如房屋出租、屠宰用具,乃至同样处于地下的性产业。
利益驱动下,一个庞大的灰色经济网络已经形成。加之广东人吃野味的文化传统,破解这个利益链条好比搬山。对此,广州警方一度施以重拳——贩卖两只以上国家一级野生动物就属于刑事案件。仅在2007年第一季度,他们就立案24宗,逮捕28人。“但我们是在打一场很艰难的战斗。”一位警官说,“它的顽固,不比黄、赌、毒差多少。何况,广州森林公安局管辖的民警不足百人,无法排查全市上万个酒店。主要是从源头实行精确打击。”
早在2001年1月,河北省政协委员、香港北方船务公司总经理高彦明就曾致函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希望能制止国家级珍稀动物成为盘中餐的不法行为。李长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广州、深圳带头保护野生动物。他还在全国“两会”上打趣说:“现在广州没有天鹅敢落下来,因为一落下就煲成汤了。”此后,广州又发起“拒绝吃野生动物”行动,在全国做出了表率。
但近几年来,食用野生动物死灰复燃。2003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其中“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受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
有关人士称:该条例提交广东省人大审议时,有代表提出增加“不吃野生动物”的条款,希望通过立法,告诫人们彻底放弃食用野味。但是,条例中有关“野味”的条文三易其稿,从“不吃野生动物”到“不滥吃野生动物”,再到“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难反映出无奈的心态。有法律专家笑谈,所谓“摒弃习俗”等于没说。
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一位负责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依赖社会风气的根本转变,特别是政府机关风气的改变。希望党政机关能像公安机关的“五条禁令”一样,对吃野生动物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