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虚假违法
据食药监管总局7日介绍,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食药监管总局同时公布了32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名单。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6月7日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当日召开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政告诫会”上介绍,数据显示,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
食药监管总局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广告发布秩序,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隐患。
会上,食药监管总局对生产海通牌奥复康片的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2家出现“长期、大量、覆盖区域广、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社会影响恶劣、危害风险性大”等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行政告诫。
32家被行政告诫的企业名单
产品名称 证件持有者
1 海通牌奥复康片
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 青黛美容宝胶囊(原名:青黛美容宝(胶囊))
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3 金脉牌金脉胶囊
上海德丰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云绿生物有限公司
4 五日牌减肥茶(原名:五日减肥茶)
今朝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5 萃能牌蓝荷茶
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
6 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
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
7 溜溜牌减肥胶囊
陕西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 一品香降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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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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