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警方:叶海燕故意伤害3名妇女被拘留
5月31日,广西玉林警方通报称,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警方行政拘留。警方称,3名妇女认为2012年叶海燕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有关照片传到网络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誉受损,双方发生争执。叶海燕曾卧底于“十元店”,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性服务,全程微博转播。
广西玉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玉林公安5月31日中午发布消息称,玉林市博白县警方5月30日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称,5月30日11时33分,博白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博白镇饮马江二路46号出租屋有人被砍伤。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有3名妇女受伤。经现场询问,3名妇女系被一名叫叶海燕的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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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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