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岳:保安全需构建新合作模式

    早期在两岸未开放交流的特殊情势下,出于意识形态考虑,两岸都曾经鼓励对方的飞行器飞过来。后来,台湾当局对劫机采取“人机分离”的态度——劫机犯留下,飞机和乘客返回大陆。劫机犯仍然会被审判、判刑,但只要几年牢狱结束后,就可以留在台湾生活,不必再被遣返大陆。
    当时劫机的原因是,大陆的一些刑事、经济疑犯抱着劫机到台湾可能会减轻刑罚的侥幸心态。他们虽然有刑事案件在身,但都声称自己受政治迫害,需要政治保护。
    根据台湾“陆委会”统计,自1993年至1998年间大陆地区人员涉嫌劫持民用航空器来台案件共13件,合计18人,台湾方面分别于1997年、1999年、2001年及2007年将服刑假释之大陆劫机犯遣返大陆。截至本次遣返王志华后,业已全数遣回。
    对于遣返刑事犯,两岸目前仅有1990年签署的《金门协议》,已经显得过时,遣返劫机犯都是特案处理。今天,对于很多犯罪形态的认定和承认都需要相互协商,特别是未来大陆游客将到台湾旅游、两岸航空直航等,都可能带来一些问题,所以应尽快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议题进行协商,建构制度化的合作模式,才能有效打击犯罪。
    这次遣返最后一名大陆劫机犯在岛内媒体并未受到太多讨论。目前正值台湾大选临近,新闻的关注点都在这方面。此外,遣返大陆劫机犯并未引起岛内人权团体等的反应,这也看出台湾社会对劫机这种犯罪行为是非常不认同的。
    (张五岳为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

 

(责任编辑 吴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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