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所需的交易光彩吗

责任编辑:史哲、戴志勇、蔡军剑

回应2013年4月4日《南方周末》时局文章《副主席们的头衔数不清》:

社团组织里“官”多于兵,也许算不上新鲜事了。

我们这里就有一家社团(诚信纳税人联合会),一共236家成员,有常务副理事长36人,副理事长86人,常务理事18人,理事38人,普通会员58人。“官”与兵的比例3:1。我真不知道在这么个社团里,“官”们是如何管事和议事的。然而“官”也不能白做,需要花钱去买。常务副理事长一年交会费5000元,副理事长3000元,常务理事2000元,理事1000元。如此,“官”们可以在自己的履历上增加光鲜的一笔,社团组织则靠会费赚取一笔可观的银两,这真是两情相悦,各取所需。多年来,大家心照不宣,相安无事。我希望民政部门对这样的社团加强监管,再别给这样的交易开辟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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