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史哲、戴志勇、蔡军剑

回应2013年3月7日《南方周末》经济版文章《住房公积金,谁的提款机》:

我家是在2004年买的商品房。当时是卖方市场,我们不得不选择全部商业贷款。

2011年,我们打算提取公积金作装修费用。准备了一大沓申请材料,最后,杭州公积金管理部门告知还缺银行贷款合同。可是那份合同在办理提前还贷退保险金时交给了保险公司。于是我们马上跟银行、保险公司联系,银行只为我们作了已提前还贷的证明,至于合同,两家都以已归档为由拒绝了我们。所以我们至今还是提不了公积金。

据公积金热线告知,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利率与商业银行活期利率相同为0.35%,历年缴存的公积金利率与商业银行三月期定期利率相同为2.6%,刚好2012年全年平均CPI指数也是2.6%,这就是说,我们可怜的公积金不光用不到,还每年在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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