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4月10日,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称,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4月10日新华网消息,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当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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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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