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精选】“文革”时期的自杀与离婚
政治性自杀者,再加上通常原因的自杀者,“文革”期间的自杀率,应该远高于其他时期。而与此相反,“文革”时期的离婚率,却低得惊人——因为国家政权不准离。通常的离婚原因,在“文革”期间都不被认可,都不成其为原因。
一般说来,自杀,是一种坏现象。一个时代,一个社会,自杀者的多寡,一定意义上,可以成为评价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尺度。自杀者多、自杀率高,意味着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有着很严重的问题。中国似乎从未公布过年自杀率,有无这方面的统计,亦不得而知。但国际上有对中国年自杀率的估计。通常认为,世界平均年自杀率是10人/10万,中国的年自杀率是23人/10万,是世界平均数的2.3倍。由于中国的自杀率是国际上代为统计的,可能不太准确。但中国的自杀率高于世界平均数,则是确定无疑的。
离婚,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可就不能一概而论了。离婚,有时候是悲剧,有时候是喜剧,有时候是正剧。自杀率,可以说愈低愈好。离婚率却不能如是观。离婚率太高,当然说明社会在某个方面不太“正常”。但离婚率太低,却非但不能说明社会的“文明”、“进步”,相反,倒是意味着社会的野蛮。自杀率,是难以通过强制的手段控制的。一个人执意要死,任何铁则钢规也管不住。但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国家完全可以把离婚率控制在最低限度,甚至让离婚率为零,也不难做到。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中国的离婚率是极低的,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低得多,但这丝毫不意味着中国的家庭比这些国家幸福得多。
自杀和离婚,是两件事。但有时又是密切相关的。在中国的“文革”时期,自杀率和离婚率,就形成鲜明的对照。
中国本就是自杀率较高的国家,“文革”时期的自杀率,就更高了。自杀,原因虽然多样,但通常与政治无关。而“文革”时期,迫使人们自杀的,除了通常的原因外,还有政治性原因。政治性自杀,是“文革”时期的常见现象。邓拓、田家英、老舍、傅雷夫妇,都是不堪迫害而自尽的。我们知道的“文革”期间自杀的各界名人,就多不胜数,但这也只是那时期政治性自杀总数的冰山一角。由于政治迫害并不只针对名人,普通人同样遭受着残酷的迫害,因此也同样会含冤而自杀。在人命如草芥的年代,普通人的政治性自杀,不会引起关注,死得无声无息,亲人们恐怕连哭都不敢出声。这样的因政治性迫害自杀而死的普通人,“文革”期间有多少,其实也是应该认真统计的。现在统计还来得及,再晚,可就难了。但这些话说了也是白说。总之,这个数字肯定是很惊人的。
政治性自杀者,再加上通常原因的自杀者,“文革”期间的自杀率,应该远高于其他时期。而与此相反,“文革”时期的离婚率,却低得惊人,低得让不了解那时代的人目瞪口呆。
上海的“文革”研究专家金大陆先生所著的《非常与正常——上海“文革”时期的社会生活》一书,有对这时期上海离婚情况的介绍分析。金先生在细致地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后,对那十年间上海各区每年离婚的夫妻有多少“对”,都有准确的说明。从1966年到1976年这十年间,本是十里洋场、东方魔都、冒险家乐园的上海,有着上千万人口的上海,离婚的夫妻总对数,是6489对[1]。十年按3650天算,那这十年间,上海平均每天只有不到1.8对夫妻离婚。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这样的离婚率是“骇人听闻”的。这还是上海。在偏远些的地区,在农村,离婚率就更低了。
如果有人以“文革”期间离婚率奇低为由来赞美“文革”,来歌颂“文革”时期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安定,那就要么是无知,要么是良心叫狗吃了。这样的人,还真有。金大陆先生在介绍了“文革”时期上海的离婚情形后,悲愤地说:“此中难道真的漫溢着一片晶莹剔透、圣洁如玉的情感吗?难道真的存在着一个莺歌燕舞、和谐美满的乌托邦吗?——此中存在着的是一座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为圭臬的‘社会伦理裁判所'!”[2]“文革”期间的离婚率低,不是因为人们不愿离,而是因为国家政权不准离。通常的离婚原因,在“文革”期间都不被认可,都不成其为原因。没有爱情、感情破裂,这在今天是最常见的离婚理由或借口,因为这样的理由或借口最能被认可。而在“文革”期间,这恰恰是最不能被认可的理由,是最说不出口的借口。那是一个总体性社会,那更是一个政治全能的社会。一切问题都是政治问题。一切问题都关乎政治思想、政治觉悟、政治立场。结婚是如此,离婚也是如此。既然结婚了,为什么要离婚呢?想离婚,说明思想出了问题,说明资产阶级思想严重。想离婚,更说明对现实的不满。而“对现实不满”,那可是很大的政治罪名。一个人“无缘无故”地要离婚,就是蓄意以此种方式给社会主义抹黑。金大陆先生说:“进入‘文革'运动后,尤其‘横扫一切牛鬼蛇神'、&l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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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