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这样上班就对了(17)
尊重自己工作的人才能寻觅到更多快乐。而工作的尊严感就藏在工作的细节里,找得到,你很牛;找不到,就接着找。
尊重自己工作的人才能寻觅到更多快乐。而工作的尊严感就藏在工作的细节里,找得到,你很牛;找不到,就接着找。
你的职业有多少尊严
在苏北一个县城,我发现一辆开宝马3系的车、家里有几十亩农场的私营老板,还没有当地县城电视台的记者地位高,这种地位的差别,表现在圆桌饭局的排位顺序上,电视台记者坐在更靠里面的主位,农场老板的位置更靠近门。当然,如果是县委某处某个办公室的主任驾临了,就要被迎为上上宾,县城电视台记者的位置就要降一级了。工作除了能满足油盐酱醋的需求,另外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对你在这个社会的排位顺序进行界定。而顺序的高低,当然直接影响到人格尊严。
如果那个县城还在遵循着官本位的教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则是金本位与官本位并行,身家数千万的农场主这个称号带来的尊严感至少相当于局级干部吧,抑或更多,尤其当后者退休了,公车与公章都交了公之后。
记者这个职业,说老实话,大部分人虽然活得滋润,甚至在采访名人时显得也很光鲜,尤其是电视媒体的记者,但在中国尊严感并不强。有次在上海车展采访时,当我排着长队买麦当劳时,排在我前面的两位听口音像是来自江苏南京媒体的记者正在交流她们此次车展的斩获:这家送了个包,那家送了个小电器……怎么你有这个我没有?不行,我要找他去!但这并不排除中国能存在有尊严感的记者。比如不久前偷拍了顾长卫导演的狗仔名记卓伟,至少在这次行动中,他拒绝了金钱诱惑,坚持将真相公布。
很多职业的地位是随着时代改变的。比如中国当代艺术画家,二十年前,这是个相当落魄的职业,现在当然大不同啦。欧洲也一样。19世纪初的法国,如果你说情人是画家,会惹来周遭哄笑,而到了19世纪末,画家已经可以向银行家的女儿求婚,并且被认为门当户对。同样有着跌宕起伏的命运的工作还有基金经理等等,我听说股市在6000点时,连长得最矮小难看的基金经理都认为自己配得上世界500强公司里的市场部经理,并且得是长得像刘亦菲的那种,现在这个期望值的跌幅一定和股指一样了吧。
研究日本文化的著作《菊与刀》指出:日本人最重视的是“各得其所,各安其分”,并借此得到尊严与安全感。通俗地说,就是农夫的儿子在认定自己今生今世都会是农夫的情况下,按照社会给农夫的定义,过着快乐而有尊严的农夫生活,一旦他不满足于这种界定,妄想像企业家那样穿上名牌西装去五星级酒店社交,则会被耻笑,并将因此失去尊严。中国人则崇尚通过努力改善自己社会地位的方式:比如以前的考科举和今天的开公司做生意。还有,中国这些年来的座次顺序太过动荡。昨天的养猪郎,今天可能成为福布斯榜单上的富豪,频频被市长接待,明天则有可能因为经济犯罪或买凶杀人锒铛入狱。每个人的际遇和在这个社会中的座次都可能因为努力的程度、勇气的大小以及遇到机会的多少而改变。这样的生存环境比那些井井有条、各得其所的社会要刺激得多,并且更有趣,但同时伴随着更大的不安全感,这从另一方面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喜欢存钱了:就算明天我在社会中的地位一落千丈,至少我还有生活费可以帮助维持仅有的那点生存尊严吧。
正义狗仔队
遇到一个骄傲的娱记:“像我这样的狗仔队,香港差不多有一百个,但在内地,全部加起来最多三四个。”
时值维多利亚·贝克汉姆在上海点评精英模特大赛之际,可怜的小狗仔四天里加起来只睡了三四个小时,为的是全程监视佳人的芳踪。从车队司机、餐馆招待、酒店保安那里,他发掘出比一般的娱记多出数倍的线索。他甚至知道维多利亚还跑到威海路上的一家名牌赝品店兴致勃勃买了一个假名牌手袋和两个打火机。
“我所要做的是尽可能地还原真实。”
名牌大学中文专业的他曾经在图书馆工作过一段时间,当感觉到本地报刊的娱乐新闻和境外媒体的差距后,他决定投身这个行业,写一点能让自己读得下去的娱乐新闻。
不知道有多少娱乐记者认真想过自己为什么在做娱记?不知道又有多少职业人认真想过自己为什么在从事这个职业?
一个经常翻别人垃圾桶、时刻有被人扇耳光危险的职业尚且能够被他经营得有滋有味,更何况你我?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职业不过是个谋生的手段。幸运一点、努力一点,职业就意味着别墅豪宅、房车美酒;不幸一点、懈怠一点,职业就意味着挤公车、睡上下铺、月中的时候钱袋就开始瘪下去。这样的人,至今活在温饱层面,和猪猡有一拼。
或者,职业意味着在别人眼中的位置。有个总裁、董事长的头衔,职业就意味着荣誉、地位,如果多年后还只是个初级办事员,职业就成了一个耻辱,压得自己抬不起头来。这样的人,至今仍在对别人摇尾乞怜,和宠物猫狗有一拼。
还是这个小狗仔可爱,一切甘苦为了自己。
可爱的人,哪怕是个钟点工也一样可爱。朋友家的钟点工阿姨,坚持使用一种杂牌子的酱油,而不是朋友喜欢买的那种台湾产的名牌酱油,原因是:“这种酱油有一种天然的谷物香味,细细地品尝还有一丝甜味。”
如果不是发自内心喜欢自己的工作,不知道她的味觉是否还会同样灵敏。
我有个聪明绝顶的同学,从事着一个“无聊透顶”的技术支持工作。他形容自己的上班状态为“半梦半醒之间”,只用20%的脑力工作,像一只电压严重不足的灯泡。晚上回到家才开始正常运行——研读科幻小说。
有时他也想:如果把白天的时间用来写科幻小说,一定比现在有趣,而且名利双收。
不过他终于没这么做。毕竟是两个全然不同的职业领域,想想很容易,做起来就很难。如果万一失败了……
大部分人和他一样,想的是一回事,做出来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不过上文提到的小狗仔是个例外。
网络编辑:谢小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