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终结血拆

刚刚出台的征收条例第一部司法解释,确立了“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在血拆不止背景下,替代旧拆迁条例的征收条例,自2011年1月起施行,已一年有余。现实中进退两难的困境显示,如果不能强化法院的独立地位,就难以保证它能实现制衡作用。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谢雪

既要政府满意,又怕百姓闹事

刚刚出台的征收条例第一部司法解释,确立了“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明确了七种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这有利于法院回归其司法本位,更好地承担起裁判角色。

在血拆不止背景下,替代旧拆迁条例的征收条例,自2011年1月起施行,已一年有余。现实中进退两难的困境显示,如果不能强化法院的独立地位,就难以保证它能实现制衡作用。

广州市杨箕村,拆迁队的动作波及到自已的房屋,黄素芳蹲被“误伤”的房子上,欲哭无泪。 (应华/图)

2012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为已施行1年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发布了第一份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解释”)。

2011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征收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规定政府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未明确执行主体;最新的这份解释明确了“一般”由政府组织实施,将裁、执分离,并提供了裁定依据。

自“征收条例”重构拆迁格局以来,强制执行的审查与资源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地法院,成为“受理申请多、审查公正难、执行难度大”中矛盾最尖锐一环。

然而,卸下执行包袱的法院仍不轻松。相关法官、律师、学者均认为,法院依赖于同级政府,要按“征收条例”的设计制衡政府,公正裁判的压力巨大。

“确切说,问题的核心在宪法上,必须要强调对公民财产权的尊重,树立财产权的观念。”中山大学教授刘恒说。拆迁绝非单纯的法律问题,破解“血拆”难题,不可能通过一法、一释的改变而完成。

法院紧张上阵

“解释”发布时,邵山想起了一年前的4月。

那个月里,他所在的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先后承担了两次强拆任务,作为执行局局长,压力犹在眼前。

“4月13号那次强拆前几天,晚上睡不好,白天拿手机看新闻,看到湖南株洲搞司法强拆时被执行人自焚身亡的消息,更紧张了。”邵山为此反复走了现场,设计的方案详细到每一辆车停放的位置、每一个参与者的任务。

他清楚记得,法院共派出了59人,由于公安部规定警察不得参与强拆,法院的三十多位法警倾巢而出,甚至放弃了一些当日开庭案件的保卫。

同在2011年4月,该法院还对琶洲村里的两个“钉子户”进行了强制执行。

该法院调研科副科长周征远的一篇论文透露,当月结案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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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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