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布严重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2年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3月12日对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向社会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2年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3月12日对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向社会公告。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

——北京军都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甘肃卫视。

——陕西同济医院肝病治疗中心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咸阳新闻综合频道(陕西)。

——六盘水欧亚男健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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