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苹果经销商被判侵权 上海案件22日开庭
目前,深圳唯冠已在深圳、惠州、上海分别提起了对苹果iPad商标侵权诉讼。其中,惠州中院近日已经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经销商顺电惠州家华店侵权。据唯冠的代理律师透露,唯冠下一步还会在国内包括北京等主要城市起诉。
2月16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华分店(简称“顺电惠州家华店”)和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要求顺电惠州家华店停止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这是iPad商标纠纷开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才元为深圳唯冠代理此案。广和律师事务所称,鉴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系苹果公司iPad产品的中国总经销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构成侵权,意味着中国市场上全部iPad产品的销售均构成对唯冠注册商标权的侵权。
2011年年底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苹果诉深圳唯冠商标侵权案败诉,二审将在2月29日开庭。近日深圳唯冠已在各地展开反击,但没有将矛头指向苹果公司,而是对准了苹果在国内的各级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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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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