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民主解释法律的预演 原创 2008-04-04 “两高”几乎垄断了法律解释的权力,公众包括当事人只有遵守的义务,没有提出质疑的权利,这是对公众解释法律参与权的变相剥夺。 吴情树(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