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拆=反社会?
黄文伟因为在2011年3月30日凌晨,双流县黄水镇政府组织的一起“强拆”中,开车撞向强拆人员并持刀“行凶”,被检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指控。
责任编辑:赵蕾 傅剑锋 实习生 夏倩
因为政府违法强拆引发暴力伤害,肇事者该当何罪——
2011年7月28日上午,成都大雨滂沱。成都市双流县法院外,王慧一袭黑衣,郑重地在衣角别上了一枚党徽。她要在即将开庭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出庭作证,用党员资格和人格为自己的丈夫证明“没有反社会”。
王慧的丈夫黄文伟因为在2011年3月30日凌晨,双流县黄水镇政府组织的一起“强拆”中,开车撞向强拆人员并持刀“行凶”,被检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指控。
在此之前,王慧一家刚刚打赢了与黄水镇政府的行政官司。双流县法院在2011年6月23日作出判决,认定黄水镇政府之前对王慧一家实施的强拆属于行政行为违法。
由此带来的疑问是,因为政府违法行为引发的暴力伤害,该当何罪?
王慧父母站在被拆房屋前。 (王慧/图)
“帮助拆迁”
王慧一家系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黄水镇文通村的普通居民。王慧和黄文伟都在公司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身为建筑工程经理的丈夫黄文伟,2004年亲自设计施工,将王慧家的瓦房改建为800平方米的三层小楼。父母则利用一楼的铺面做着废旧物品收购的生意。
2008年四川大地震,王慧家的小楼安然无恙。黄文伟告诉妻子放心,自己设计的房屋绝对震不垮。
但2010年8月2日子夜,它却被不期而至、身着迷彩制服的一群政府工作人员用推土机夷为了一片废墟。
这缘于2009年绵阳—成都—乐山的城际铁路客运专线获批兴建。作为灾后重建的国家重点工程,处于用地区域的王慧一家被要求配合搬迁。双流县黄水镇政府承担了拆迁任务,并制定了拆迁办法。
彼时,成都的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刚在农村全面实施了确权颁证。根据这项政策,建于农村集体土地之上的王慧家房屋也拥有了和城市房屋一样的产权。但这项改革缺乏后续政策法律的配套支持;因此,房屋拆迁仍是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附着物进行补偿,而非按其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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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