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许霆案的法治标本意义 原创 2008-04-04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