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日前国务院公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了公路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加大对车辆违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
中国政府网 3月14日报道,日前国务院公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下称《条列》),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负责人就《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负责人表示,在我国公路建设大发展的同时,各类破坏、损毁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必要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公路安全保护的专门行政法规,充实和细化公路法所确立的公路安全保护方面的基本制度,为公路安全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398万多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7.4万公里。
关注一:针对超载出“硬招”
负责人介绍,为依法治理车辆违规超限超载运输”,《条列》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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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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