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会女工组织158.9万
据3月7日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工会女职工组织数已达158.9万个,其中基层以上工会女职工组织5.8万个,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153.1万个,有专职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17.3万人,兼职干部201.9万人,已形成自下而上、遍布各行业的健全组织网络。
据3月7日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工会女职工组织数已达158.9万个,其中基层以上工会女职工组织5.8万个,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153.1万个,有专职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17.3万人,兼职干部201.9万人,已形成自下而上、遍布各行业的健全组织网络。
近年来,一些女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2008年,全总明确提出在五年内基本实现在已建工会单位中女职工组织全覆盖的总体目标,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女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更好地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介绍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提出了2011年达到85%、2012年达到95%、2013年在已建工会单位中女职工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的阶段性目标。围绕目标任务,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积极探索创新组建形式和方法,推进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的同步组建,以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建企业为重点,通过属地联合,促进分层覆盖等,使覆盖工作取得新进展。
截至2010年9月,全国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率达77.61%,比2007年增长18.51个百分点,其中已有13个省组建率达80%以上,4个省达到90%。
我国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设女职工委员。地方和产业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接受同级工会领导的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企业不建妇联组织。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