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学良专栏】弯不下腰系鞋带的天才
丁学良 1992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是社会学思想大师丹尼尔·贝尔的关门弟子。现为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香港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转型社会、全球化、发展与腐败、华人社会的互动、大学制度等。
布兰福德的房间只有两样东西——书和衣服。不仅书架上摆满了书,地板的三分之二面积被书占着,还有三分之一,扔满了他穿过的衬衣。每过一个星期,他把所有的衣服都穿遍后,一个美貌而有风度的女研究生伊丽莎白就会跑来,像仆人一样把他的衣服拿去洗衣房洗掉。
插画-阿糖
我在哈佛大学最好的朋友是卡尔(Kal),上期专栏里,我已经说了他的故事。我在哈佛的北园(North Yard)住时,这样的传奇人物还有很多。布兰福德(Blanford)是不得不提的一位。
布兰福德被卡尔誉为我们所住的宿舍理查兹堂(Richards Hall)那一层的灵魂人物。他当时在哈佛大学英美文学系攻读博士,形象上颇有几分古典文学、话剧中律师或学者的韵味,脑袋极大,头发稀疏,浓密的胡须虽还没有达到马克思的程度,但至少也是后者的一半。生活作风和为人处事上,布兰福德也完全不像个现代人。总之,他一点都不像一个只有二十几岁的人。
布兰福德的生活习惯也是与众不同。他早上十一点半左右才起床,晚上要到凌晨三四点才睡觉。别人吃午餐的时间,布兰福德吃早餐;别人吃晚餐的时间,他吃午餐。而到了很晚很晚的时候,他才吃晚餐。
在我们这层楼的正中间,有一个common room,就是公共的大餐厅,餐厅的阳台伸出去,很宽敞,外面是草坪。每天夜里,是布兰福德精力最充沛的时候。当他吃完中餐后(也就是其他人的晚餐),所有的人都会围在餐桌旁听他讲话,听的人偶尔也会问一些问题,但基本上都是他在主讲。在美国,我还没有遇到过比布兰福德的英文口语表述能力更优秀、更生动的人。他被哈佛大学英美文学系的教授们公认为自从1960年代末以来的15年里,该系招收的最出类拔萃的人。用卡尔的话来讲,任何人和布兰福德交谈不到五分钟,就会发现他是个天才。
布兰福德所学的专业是英美古典文学,但他的知识面之广,是非常罕见的。我们那一层24个人来自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专业,有学历史的,学比较文学的,学物理学的,学化学的,学数学的,学医学的,学心理学的,学人类学的,学社会学的,学经济学的,学行政管理的,差不多所有的主要学科的学生都有。但是,所有的人都承认,在他们各自所学的领域,布兰福德都知道很多。布兰福德的语言表达能力非常之强,和别人交谈几句话,就能把对方想说又说不清楚的问题表述得很清楚。
布兰福德出生在美国费城旁边的一个小镇,叫做兰开斯特(Lancaster)。他的家庭非常保守,好几代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天主教比基督教更保守。布兰福德自己也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但他虔诚的信仰并没有使他成为一个愚昧闭塞的人。他什么都读,他对其他宗教的经典从来不采取一种封闭的状态,他读孔子、老子、庄子,还读伊斯兰教、犹太教的经典。
哈佛的研究生宿舍,每个人的房间都是一样大的。布兰福德的房间我很少去,除非我有问题要问。布兰福德对所学的课程应付得太自如了,在第一个学年就被他所在的英美文学系里聘为助教,而且教的还是主讲性的课程。而我们通常要在第三年才能成为助教,并且还只是给教授担当助手。
布兰福德上课非常受欢迎,经过口耳相传,在哈佛校内赢得赞誉一片。布兰福德是一个很敬业的人,平时可以马马虎虎,但去讲课的时候是非常注意仪表的,穿上西装打好领带,头发、胡子也梳得整整齐齐。但他的肚子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从来不能自己给自己系鞋带的地步。所以每次他都会以哀求的眼光,希望得到我们的帮助。
布兰福德的房间只有两样东西——书和衣服。不仅书架上摆满了书,地板的三分之二面积被书占着,还有三分之一,扔满了他穿过的衬衣。每过一个星期,他把所有的衣服都穿遍后,一个美貌而有风度的女研究生伊丽莎白就会跑来,像仆人一样把他的衣服拿去洗衣房洗掉。当时,我们还怀疑他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后来,我、布兰福德、弗兰西斯、汉威、卡尔几个人成了最亲密的朋友后,我才知道,伊丽莎白出身豪门,又嫁给了非常有钱的人,被丈夫像王妃一样宠爱。只是由于对布兰福德极度的崇拜,伊丽莎白才心甘情愿来帮布兰福德洗衣服。
布兰福德有很多孩子气的东西,他的胖就和他喜欢吃甜食有很大的关系。他对甜食完全没有抵抗力,像孩子一样迷恋。我自己也很喜欢吃冰淇淋,哈佛所在的坎布里奇镇就是北美洲的冰淇淋故乡。这里的冰淇淋品种最多、品质最好、价格最便宜,小巷子里到处都是冰淇淋店。我每天晚饭后,都会倒一杯威士忌,拿一碟冰淇淋,潇洒个15分钟。这时他就会投来羡慕的目光,内心充满挣扎。
布兰福德在专业上非常了不起,这是由于他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对于宗教典籍的解读,非常讲究追根究底。他的博士论文题目是《英国17世纪至18世纪的宗教诗歌》,选择了自己最擅长的东西,一是神学,二是英国文学,把神学和文学结合在一起。他的博士论文通过后不久,就被剑桥大学出版社作为全世界最优秀的研究宗教和英语文学之间关系的系列研究著作之一出版。我很少会如此佩服一个同辈人。
但是布兰福德有些恃才傲物,他只会因学识而佩服一个人,对财富、地位、资历、等级等根本看不上眼,因此以后就得罪了他们系里的不少教授。
一次,我跟他聊到,在中国的古代经典中,我更喜欢老庄的哲学。我当时只是随口一说,但他竟然马上大段大段地背诵老子的《道德经》,而且把《庄子》里很多精彩段落也讲了出来。这令我大为惊讶。他说他非常欣赏庄子,庄子在他看来就是西方后现代主义的鼻祖。
我和布兰福德之间的情谊非常之深。那时虽然学习很累,但每天晚上我会去和他聊个15分钟到半个小时。这一方面可以让我放松,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我感受什么是典范的英语。
布兰福德对中国菜感到十分惊奇。美国人吃菜通常是不吃动物内脏和头尾的,而我特别喜欢吃鱼,尤其喜欢吃鱼头,他对此特别惊讶。美国人吃鱼是不吃全鱼的,通常只吃鱼中间的那部分。有一次,他看见我盘子里放着一条又带头又带尾又带皮的鱼,感到非常惊讶,说:“Ding, you eat fish with a head!”(丁,你在吃一条带头的鱼!)他当时的表情就和小孩一样。
布兰福德对我说,像他们这样的美国家庭的孩子,从小对中国的认识,都是基于幻觉。冷战时期,他们在家里受到的教育是,即使苏联有导弹、有大炮也不可怕,因为他们毕竟还是白人。当时美国最怕的是红色中国,说中国人不需要导弹、大炮,只要到美国,一下子就把美国人全部压倒。
我是第一个和布兰福德有深交的中国人,和我的交往使他改变了不少对中国的理解。同样,和他的交往,也使我改变了不少对于美国的理解。
(丁学良口述,周筱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