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度披露地方政府负债情况还债之道:借新还旧与卖地

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9月28日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称:截至2009年底,浙江省政府性债务负债率20.15%,高于警戒线10.15个百分点。

9月28日,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截至2009年底,浙江省政府性债务负债率20.15%,高于警戒线10.15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69个市县中,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三个指标均超过省定警戒线的市县有29个。 两个指标超过警戒线的市县有6个,一个指标超过警戒线的市县有6个。

这是继审计署今年6月披露2.79万亿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之后,首个省级地方政府公开披露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主要用途:基础设施建设

《浙江日报》报道,该报告称,浙江的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铁路、机场、大型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以及农村公路、桥梁、生态环保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报告还表示,2008年下半年以来,政府为拉动经济,采取了包括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扩大内需的措施,但由于地方财政收入增收困难,支出需求较大,导致了各地举债融资的规模增加,客观上使债务规模增长较快。

尽管这样,“政府债务规模控制的任务加重,但整体处于可控的范围内。”陈敏尔在其书面报告中称。

陈敏尔表示,对2009年债务率已经超过警戒指标的,如金华、湖州、衢州等地部分乡镇,2010年不能再新增债务规模,要采取措施将债务规模压缩到警戒指标以内。同时,建立地方性债务管理动态实时报告制度,考虑增加“新增债务率”预警指标。

针对目前地方上大多没有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门管理机构等问题,报告提出“争取在2010年底前,将全省所有市县政府性债务归口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地方债几何: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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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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