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100930)
日本宣布放人,是否就是中国的胜利?恐怕不是。
责任编辑:史哲
No.1 政府抓经济应该有管有放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28日,作者:吴敬琏
(原文摘编)现在,全国都在组织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政府仍应起到 一个领导者的作用。但是,总结我们历来的经验教训,要改善我们的方法。基本的就是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政府现在就有一 个职能普遍没有得到发挥,这就是规划和协调。这个规划不是指制定指标,制定计划,而是提供综合性、长远期的信息供业界参考。
现在,政府在组织经济方面有四个方面不值得提倡。第一是指定技术路线。第二是设立了过多的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变相的行政许可,可谓五花 八门,有的叫审核制,有的叫备案制。市场经济的原则本应是非禁止进入,即没有法律明文禁止的都可自由进入。我们则是管得太多。关于民营经济的“新36 条”,有很多的进步,特别是明确了非禁止进入。但目前这还只是个文件规定,实际上市场准入方面的障碍未打破。第三,运用行政权力垄断市场,与民争利。党的 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对于国民经济在哪些行业要控制,哪些领域要统治,是有明确规定的,虽然这个规定还是有一些人认为范围太大了一点。但现在,国家实 际上控制的领域,比十五届四中全会规定的要大得多了。第四,部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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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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