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100204)

只有对问题冷静、深入地讨论,才有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在是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问题上,媒体恰如其分地承担了这样的责任。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思考,重要的不是能提出一个概念或者价值,而在于能提出一个有意义的问题,本文做到了。理论是灰色的,但生命之树常青。

责任编辑:史哲

(1.26—2.2)评审:潘采夫

No.1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中国逻辑

《21世纪经济报道》,1月27日,社论

(原文摘编)主流经济学认定,在劳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工资就意味着提高了雇佣成本,因此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会减少劳动需求,从而导致失业。而我们认为,现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必需的,但理由则完全具有中国特色。

雇佣,是劳资双方之间的契约,但并不是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可以写进劳动合同里。更重要的是,一些关键条款即便可以写入劳动合同,却无法向第三方证实。例如,劳动合同固然可以规定“工作勤奋应该额外奖励”,但是究竟怎样才算“工作勤奋”?一旦工人勤奋工作,每天加班加点,到结算工资时资方完全可以不认账,比如说“你并不比其他工人更勤奋”。而要诉诸法院,法院对这种双方都知道但是没有确凿证据的行为也难以裁定。这种无法穷尽所有可能情况或者条款无法被第三方证实的合同,就是所谓的“不完全契约”,资方赖账的行为就是所谓的“敲竹杠”。

考虑到中国并非像欧美国家那般法律完备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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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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