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091112)

得了甲流不要紧,关键是不要让校领导知道了,我们学院的老师还不知道。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唯你们这些党员是问。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摆拍,被摆拍

◆回应“‘小姐’的人权也是人权”(11月5日A4一周拍案)

许多人珍藏的青春留影,是在和镜头的美好合作下摆拍出来的。郑州某小姐被揪着头发裸对镜头的青春印迹,则是被摆拍的。这让我想起不久前亲见的街边一幕:一个偷电动自行车当场被擒的青年,在案发几个小时后被押回作案现场。一名警察在街边支起三角架,指挥着两名联防治安员和小偷摆拍一组“正义压倒邪恶”的照片。小偷安静地配合着,或蹲或站,或低头认罪,或黯然被押走。相比威猛的警官揪小姐头发强对镜头的粗暴,“偷车贼”系列显然温和得多,但透出来的权力的暴戾,一样让人心惊。

(infzm.com网友:youngspring)

生产队里的“民主”大会

◆回应“奇案:‘民主投票’剥夺农民身份”(11月5日A5法治)

1970年代初的一个夏夜,我的家乡四川德阳县大井公社前进大队第三生产队正在进行一场集体表决:地主分子刘福凤因不慎弄脏了一张“宝像”,这如何了得?生产队长紧急召集全体社员开大会,集体表决对刘福凤的处理。会上,有的说把她关进牛棚了事;有的说判她无期徒刑也不冤;有的说干脆剥夺她的农民身份……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议论到鸡叫黎明也没议出个头绪来,最后,刘福凤被判罚交由我们这帮小孩押着向宝像“请罪”一天!诚然,这场集体表决与2004年4月18日加华村村委会组织的村民表决是两类不同性质不同意义的“民主决策”,但是,想来那情形该不会有什么两样吧?那是多么地滑稽和可笑啊!

(成都 邱冬福 警察)

白洋淀可别成“白羊定”

◆回应“吃掉湖泊的,是我们自己”(11月5日C14环境)

每次经过白洋淀大桥,我都很揪心。十年前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