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在职教师有偿家教,YesorNo?
责任编辑:史哲
对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严令禁止,还是“有条件的放开”?山东和浙江两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态度截然不同。事实上,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似乎已经延续了十多年,利益、伦理、制度掺杂其中,让这个问题愈发扑朔迷离。但让人无法释怀的背后,无非是中国教育的不可承受之重。
正方:教育是一种特殊行业,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教书育人之责,尤重德行,相比德行,学问尚在其次。让每个学生充分成长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不说有偿家教可能分散教师精力,影响正常教学,师生关系一旦打上金钱烙印,必然被异化。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势必被扭曲。
反方:长久以来,教师被赋予了太多的意义。教师也是人,也有权谋求福利的提升,其职业道德应当有具体的可操作范围,不能被无限夸大。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任务之外,教师当然有权支配自己的课余时间。开展有偿家教,于个人于学生都有利,这并不违法。
正方:教师走穴以至于喧宾夺主的事情还少吗?更何况,学生在教师面前属于弱势群体。教师上课讲什么,或者暗示学生该补课,有多少学生敢表示不满?理论上的不冲突,在没有制度规范的情况下,很可能演变成绑架学生的寻租。世界上一些重视教育的国家,如韩国就明文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日本除大学升学辅导外,同样禁止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反方:课余时间完全属于个人,以法律法规形式禁止他人正常的劳动,有干涉公民权之嫌。韩国、日本的例子并不适用于我国的现状,如果我国教师的收入和地位也能像韩国同行那么高,还会舍弃休息时间做家教吗?在有偿家教问题上,教育主管部门能做的是,对那些因有偿家教影响工作,甚至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监督。
正方:不管怎样监督,有偿家教必然导致由纳税人供养的教育资源向部分学生倾斜,无形之中加剧社会分化,不利于实现教育的公平和公正。而且,有偿家教容易造成盲目攀比行为,加重了家长、学生的负担。更为重要的是,把学生限制在课业上,不利于教育的全面、均衡。
反方: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教育资源不均衡之下的升学率竞争,是有偿家教产生的根源,如果没有“中考”、“高考”这样的指挥棒在,没有“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刚性需求,有偿家教也不会如此火热。而且,有偿家教还在一定范围内有利于打破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的局面。有偿家教的根本不在学校、教师、家长,其根源在制度、在社会。毕竟,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需要反省的决不是教师。
【点评者说】和“学区房”、“重点班”、“奥训”一样,火爆的教师有偿家教同样是教育发展畸形的一个影子,教育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均、应试教育背景下对分数的狂热追求、教师待遇的相对低下,都是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只要这些问题一天得不到根本解决,教师有偿家教就会或公开或隐蔽地继续进行下去,简单的立法禁止无济于事,在加以规范和制约的同时,理清乱象下的真实根源,还教育以本来面目,才是当事各方和全社会思考和行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