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难民”这道题

责任编辑:文平 郭力 实习生 徐臻

■编者按:据新华社报道,缅甸果敢地区的军事冲突,“导致大量边民涌入我境内”。云南省公安厅表示,中国“救助安置的有13000多人”。这股“难民潮”,考验着中国 在应对边境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机制。而将来此类事件或许还会发生,规模也可能会更大,所以,如何界定“难民”,哪些机构承担着怎样的职责,如何与国际法对 接,这些问题,都有待明晰。

中国已经于1982年签署了《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相关议定书。

《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包括500人以上“难民”涌入中国时,即成为最高级别的“I级突发事件”,须启动最高等级的应急程序。涉及重大国家公共安全时,由国务院统一领导。

中国上一次大规模接收的难民,是上世纪70年代末来自越南、柬埔寨等国的“印支难民”,人数约30万。

谁算“难民”

尽管在此前国内媒体的报道中,多次提到“大批果敢难民涌入云南”,但实际上,此前外交部发言人、公安部发言人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从来没有使用过“难民”一词,而只称“边民”。

联合国难民署北京代表处新闻官宋菁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国际法上对于“难民”地位的认定,主要依据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中国已经于1982年签署了这两个文件。

据国际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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