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 全部纳入医保范围

将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

18日,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 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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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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