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为人为政与战国风气
商鞅由魏入秦,为秦孝公主持变法,致秦国富强而死于非命。司马迁《史记》为商鞅立传,不讳言他的政绩,却对他的为人为政颇有微辞,批评他“刻薄”、“少恩”,非常耐人寻味。
责任编辑:刘小磊
商鞅的变法虽然容易在短期内奏效,但国家政令的贯彻实行,仅能仰仗予富予贫、予贵予贱以及施用严刑峻法的权力,人民的守法就只能是出于恐惧和贪欲,所以就会“免而无耻”
商鞅由魏入秦,为秦孝公主持变法,致秦国富强而死于非命。司马迁《史记》为商鞅立传,不讳言他的政绩,却对他的为人为政颇有微辞,批评他“刻薄”、“少恩”,非常耐人寻味。
商鞅的刻薄少恩,深刻地体现在他所制定的法令中
关于商鞅为人的刻薄少恩,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有很深入的刻画:变法初期 ,给新法提意见的人很多,商鞅竟借口太子触犯新法,让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代为受过,一个处以刖刑(砍脚),一个处以黥刑(在脸上刻字涂墨),于是“秦人皆趋令”,再也不敢批评新法;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一些原来批评变法的人,又改口说变法的好话,等于是向商鞅认错,商鞅却趁机大做文章,将这些“乱化之民”全部发配远方,从此秦“民莫敢议令”;几年以后,商鞅又以公子虔触犯新法为由,将他处以劓刑(割掉鼻子)。对敢于反对自己的人,商鞅是一概予以残酷打击而决不手软的。
刻薄少恩的品性,如果仅仅表现在一般执政者身上,为害不会久远,人去政息而已。但作为主持秦国变法的人物,商鞅的刻薄少恩,已非常深刻地体现于他所制定的法令中。商鞅立法的基本原则是轻罪重刑,连“弃灰于道者”都要处以黥刑,其理由就是“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而实际的情况,则是“网密而刑虐”。据刘歆说,商鞅“一日临渭而论(编者注:处决)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无论是对政见不同者,还是对普通百姓,商鞅的思想深处都有一种战而胜之的意识。他的刻薄少恩,正是与这种“战胜”意识,深刻地联系在一起的。
秦孝公去世后,商鞅被处以车裂酷刑,族人也被诛杀。此为明末刻本《新列国志》插图
吴起为了取信于鲁国的君主,杀了自己的妻子。 明人绘
商鞅的徙木立信,在于要造成一种风气:不管怎样不可思议的事,一切服从,就可以获得重赏。 今人绘
极端功利主义,并无一定的政治理念
商鞅为人为政的刻薄少恩,与他的极端功利主义,也是联系在一起的。读《史记·商君列传》,对商鞅为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此人并无一定的政治理念,而是极端功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据司马迁讲,商鞅第一次去见秦孝公,对孝公大讲“帝道”。帝道是属于道家一派的治国理论,强调的是“顺天而成”。但是,这种理论太玄,跟秦孝公讲不通。于是,商鞅第二次去见秦孝公,又改讲“王道”。王道是属于儒家一派的治国理论,秦孝公也不感兴趣。有了前两次的试探,商鞅第三次去见秦孝公,又用“霸道”来试探秦孝公;秦孝公很感兴趣,却未及与之深谈。
商鞅能一再受到秦孝公召见,走的是秦孝公宠幸的阉臣景监的后门。秦孝公前两次召见商鞅,听得都很厌烦,责备景监竟推荐这样的“妄人”;景监也因此对商鞅颇有怨言。但是,第三次接见,商鞅终于发现秦孝公对霸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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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