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提供推荐性国标免费下载被巨额索赔,国家标准不应成为行政垄断的摇钱树

国家标准的性质,决定了其应该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应该推动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在内的所有国家标准免费公开,允许并鼓励企业和个人传播国家标准,使国家标准更好地起到规范作用,而不是被个别行政垄断机构当成牟利的摇钱树。

责任编辑:陈斌

因为在自己办的行业网站上提供行业相关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用户免费下载,一家民营公司被告上法庭,索赔800多万元。而法院最终认定该民营企业侵权,判赔15万元。这一案件引起了不少关注和争议。

据南方周末相关报道,山东烟台富美特公司在其运营的食品伙伴网传播推荐性国家标准,并提供免费阅读和下载。2023年8月,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认为食品伙伴网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约788万元。2024年2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食品伙伴网侵权。2个月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同样判决食品伙伴网侵犯了质量标准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赔偿维持在15万元。(《一桩食品标准侵权官司引发的争议:国家标准能否免费下载?》)

尽管法院判赔的数额大大低于原告要求,但这一判决仍然引起被告不满,被告表示在尊重二审判决并履行判决义务的同时将向最高法申请再审,必要时将向最高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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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吴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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