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去世父亲办周年祭被村委罚款?村规民约不能越权任性 | 快评

普通民众相互办酒,其实是敛不了财的。从单场酒席来看,办酒者可能确实能剩点钱。但是这次你办酒人家来了,下次轮到人家办,你也得去,要还礼。从长期来看,收支大体是平衡的。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四川广元一村民因为给去世的父亲办三周年祭,被村委会罚款1000元,引起极大争议。

近日网上热传的视频显示,一张金额1000元的转账电子回单,收款人是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用途是灯塔村“郭某违规办酒教育费1000”,转账日期是2024年1月23日。据大风新闻报道,灯塔村支书表示,村民郭先生的父亲三年前去世,此后每周年他都办酒席进行“祭奠”,村民对此颇有怨言。2024年1月中旬,郭某从外面打工回家,又给去世的父亲办了20多桌三周年宴席。郭某的亲戚向村委会举报,希望他明年不要再办了。村委会认为郭某的行为违反了村规民约,经进一步教育后村委会收取他1000元教育费。村支书称,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规定是,家里有红白事或有人整岁生日可以简单办一下,但杜绝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名为“教育费”,实际上就是罚款。那村委会有权依照村规民约对村民进行罚款吗?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本质上是违法者因为违法,而被剥夺一部分合法财产。对于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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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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