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半部法”的尴尬亮剑——访法学专家李曙光
不要超越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要想着要做一件正义的事情,某种程度上,法律最能反映商业交易的本质,你动这个法,是否反映了这个商业交易的本质,比喊口号更重要。
责任编辑:吴传震
南方周末:您觉得反垄断法实施一年来有哪些不足?
李曙光:反垄断法在中国是个半部法,不是个十分完备的法律,规定的不是那么细致,这个法律本身有个缺陷,它是以反垄断的执行机构为核心的法律,主要是靠反垄断的执行机构来运作。
但是我们的执行机构又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某种程度上是有利益倾向的,因为有关的市场政策和竞争规则是由政府制定的。某种程度上,反垄断的执行机构跟政府是合一的。没有更多地强调司法的功能,没有更多地强调企业与政府的博弈。
南方周末:那么,现在商务部根据反垄断法驳回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这意味着什么?
李曙光:中国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想向世界证明我们国家的反垄断法是长牙齿的法。
这是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第一例禁止收购的案子,从法的角度看,标志着中国反垄断法终于开始咬人了。以前都是批准,是同意垄断,这次是真反了。
当然这次咬人的时机和对象都比较特殊,首先是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使用的;其次针对的是美国大公司可口可乐,非常敏感。
我们的商务部长出来说,禁止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不是贸易保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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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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