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行业潜规则】受害者七年挑战“奥美定”
为了扳倒美容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一位消费者付出了七年的代价。她为之身心俱损,最后等来的判决书只是1.9万余元的赔偿,是实际损失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周明太
为了扳倒美容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一位消费者付出了七年的代价。她为之身心俱损,最后等来的判决书只是1.9万余元的赔偿,是实际损失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2009年3月1日,章琴从办公室柜子里取出一份锁了几天的判决书,看着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判决深圳富华医院赔偿她1.9万余元赔偿的字样,掩面痛哭。“奥美定”(医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自1999年被富华医院院长曹孟君等人“发明”以来,有30万人受注射,多名注射者出现不良反应,与之发生诉讼数十起。尽管“奥美定”后来被国家药监局取缔,但一直无人胜诉。
章琴和“奥美定”7年缠斗,“7年的诉讼花费就是判决赔偿费用的10倍还多,更别说其他的。实在太难了。”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章琴泣不成声。
没有告成医院,反被医院告倒
2002年9月27日,39岁的章琴在富华医院接受了“奥美定”丰颞手术。手术后头部肿大并伴有剧烈疼痛,“耳朵两边的肉都陷进去了,呕吐得厉害”。
2002年11月、2003年4月,医院院长曹孟君等人为她做了两次“奥美定”取出手术。这两次手术,章琴称之为“酷刑”,之后曹孟君再也不肯见她。
根据国家药监局当时的规定,“奥美定”是一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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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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