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花瓶独董”,独董制度迎来重大变革
办法设计了系列新规,帮助独董们告别“既不独立又不懂事”的尴尬处境。
办法要求,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披露等重大事项应当由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让独董参与财务审计,杜绝大股东和审计机构“合谋”做假账的可能。
发自:上海
责任编辑:张玥
告别“花瓶董事”,是下一阶段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3年4月14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确立二十多年来的一次重大改革。围绕如何摆脱“花瓶独董”“人情董事”,办法设计了系列新规,帮助独董们告别“既不独立又不懂事”的尴尬处境。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长期以来,各方对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以及应当监督的重点存在模糊认识,独立董事职责范围不聚焦、不系统。
“在其应当监督的关键领域发挥的作用不够,同时独立董事的身份特点也决定了其不足以承担过多职责,‘蜻蜓点水’式的履职效果不佳。”
办法一项实质性的修改,是将每位独立董事的任职公司数量从原则上5家减为3家。目前A股上市公司独董身兼多职的现象并不罕见,同时履职多家上市公司,势必牵制每位独董的精力。对此做出限制,是为让独董们能够“有闲”顾及工作。
办法还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引入“首席独立董事”概念。
新规夯实了独董们的责任,也添加了一系列规范标准,增强了他们的履职“安全垫”,让勤勉尽责这一核心履职标准能够有的放矢。
比如要求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所有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需交由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再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财务造假添加了一道防火墙。
同日,证监会印发了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制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属于“力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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