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回答丨荔湾区17日起实施“12号通告” ,上班、就医等问题都有解答
11月16日晚上,广州市荔湾区发布《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2号)》(下文简称“12号通告”)。针对市民关心的出行、上班、上学等问题,荔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给出了权威回答。
01
问:“12号通告”与11月9日发布并实施至11月16日24时的《荔湾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措施相比有何不同?
答:“12号通告”出台的背景是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跟此前实施的《荔湾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相比,“12号通告”公布11月17日零时起在荔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以外)不再实施“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以及“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倡导居家办公”等措施,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02
问:我住的地方不是风险区,也不是临时管控区域,11月17日开始能不能出门上班?
答:可以。除居住在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的居民外,其他区域的居民可以出门上班。需要强调的是,荔湾区继续加强社会面管理,住宅小区(楼宇)、城中村、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03
问:荔湾区内的交通是否恢复正常,跨区通行有没有障碍?
答: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以外,荔湾区全域交通恢复正常,跨江桥梁、隧道均正常通行。具体跨区通行的要求,需要视乎外区的具体规定。
04
问:小孩是不是还要继续网课?
答:是的。荔湾区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05
问:我不在高风险区内,去医院看病可以吗?
答: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以外的居民,只要符合医院疫情防控要求,均可以自行前往就医。
06
问:我住花地街,想在家门口理发,发廊营业吗?
答:暂时还不营业。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荔湾区各街道、社区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