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请把平均工资算准点
若将民营企业及个体户统计进来,职工平均工资将大幅降低。据估算,有些地区将下降50%左右。这样,“五险一金”及残保金的缴费基数也要随之降低,政府相关部门按比例提取的管理费也将大幅降低。
责任编辑:戴志勇
保就业,得救企业。减轻企业负担,还应尽快改革过时的统计方法
据国家统计局于2008年10月29日发布的相关数据,当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731元,比上一年同期增加3056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北京市最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3元。
数据一发表,与以往一样,即刻在网上引来一片哗然。《人民论坛》杂志2007年曾就职工对当前工资的满意度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不满意的达96.5%。目前我国的垄断行业,如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另据统计,2006年北京地区约有60%以上的居民收入达不到平均工资,2007年北京地区约有57.4%的人的工资在平均线以下。这些数据,足以说明绝大多数国民感受不到工资两位数涨幅的原因。
统计方法不要歧视民营企业
绝大多数职工感受不到高平均工资,是国家统计局统计方法有问题。按统计局正式公布的统计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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