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流氓”为何如此凶猛?谈谈知识产权与一般产权的区别
具有物理形态的实物,产权是可以继承的,一件黄金首饰你可以作为传家宝一直传下去。如果版权等同于产权的话,为什么要给版权设定一个期限,而不是可以一直“继承”下去呢?
(本文首发于2022年8月4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过去一直有“专利流氓”,现在又有了“版权流氓”。
比如有的人会从各种渠道下载开放版权图片,想方设法注册成为自己的版权,然后把自己包装成为“受害者”,堂而皇之地到处“维权”。他们会先收集“证据”再批量投诉,因为同一张图片,可能网上很多人都在用,用的时候也就是随手一搜,并没有留意背后的版权问题。“维权者”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的策略也很清晰,那就是“广撒网,总能捕到鱼”。而面对投诉“证据”,平台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去甄别真假,而且平台还负有连带责任,所以平台最稳妥的办法是“宁可错杀,不可放过”。这就给了很多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
虽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直接赔偿,但总有人收到律师函或法院传票之后会惊慌失措,毕竟使用的图片的确来源不明,多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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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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